性騷擾防治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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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4-16 16:05:27  點閱:24


本校教職員於工作場域內遭受性騷擾,本校申訴管道如下:

(一)人事室:被申訴人身分為本校教育人員(含代理{課}教師)、公務人員。04-7772042#715

(二)教務處:被申訴人身分為本校招募之圖書志工、聘任之課後照顧教師、學習扶助教師。04-7772042#711

(二)學務處:被申訴人身分為本校招募之交通志工、聘任之社團教師(教練)。04-7772042#712

(三)總務處:被申訴人身分為本校工友、約用人員。04-7772042#713

(四)輔導室:被申訴人身分為本校特教助理員。04-7772042#714

本校教育人員(含代理{課}教師)、公務人員、工友及約用人員,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域外,對不特定個人有所稱性騷擾之情形,被害人向本校提起申訴或經警察機關移送時亦適用之。

本校校長涉及性工法之性騷擾事件,申訴人應向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申訴;涉及性騷法之性騷擾事件,申訴人應向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