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公務員進入大陸地區及返臺通報」及「大陸人士參訪活動」資料建置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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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0-11-04 14:09:16  點閱:1398


主旨: 有關「公務員進入大陸地區及返臺通報」及「大陸人士參訪活動」資料建置乙案,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09年度強化機關安全及公務機密維護實施計畫」辦理。
二、 為強化機關公務機密及安全維護,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 「公務員進入大陸地區及返臺通報」資料建置:
1、 請於每月5日前,彙整貴校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之人員(如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等)前一個月進入大陸地區及返臺通報情形填列「彰化縣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進入大陸地區人員統計表」(如附件1),以電子郵件方式(免備文)傳送至本府政風處承辦人信箱(cathylin@email.chcg.gov.tw)彙整,如無則免回報。
2、 109年1至4月間進入大陸地區人員統計資料,請併於109年5月5日前依前項說明方式傳送至本府政風處承辦人信(cathylin@email.chcg.gov.tw)彙整,如無則免回報。
(二) 「大陸人士參訪活動」資料建置:自本(109)年1月1日起,貴校若有邀請大陸人士來台從事兩岸交流活動之情形,請填列「大陸人士赴本縣參訪交流活動概況表」(如附件2),並檢附相關交流活動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免備文)傳送至本府政風處承辦人信箱(cathylin@email.chcg.gov.tw)彙整,如無則免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