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安置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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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資料組長    


張貼日期: 2019-11-25 23:45:07  點閱:865


依據本府1081024日召開109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109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相關資訊如下

()申請資格就讀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A)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B)

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B組三

年級下學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優等」。

2、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家長觀察推薦表(簡章附件二)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教師觀察推薦表(

章附件三)均達80分以上

()複選時間(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

1、初選時間109314

2、複選時間109425

()複選考場

1、初選考場民生國小花壇國小和美國小員林國(依報名地點決定考場)

2、複選考場中山國小

()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

本府曾接獲民眾表示學生符合資格家長卻未接獲資優考試相關訊息爰請各校於文到後3日內公布簡章於學校網

並請教務處協助篩選符合資格之學生由相關教師填妥教師觀察推薦表(簡章之附件三)80分以上者主動發

報名通知書

 

詳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