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108年10月1日修正發布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0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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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19-11-27 17:24:19  點閱:822


主旨: 檢送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民國108年10月1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第10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8年10月4日部法二字第1084860240號函辦理。
二、 修正本規則第10條,將公務人員每年至少應休假日數,改由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及五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