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2年度「品德大使」甄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5-03 07:54:53  點閱:370


112年度「品德大使」甄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參酌標準:
凡學生孝順感恩、尊重友愛、樂善行善、守法自律、誠信正直等與品德相關之具體事蹟,足為楷模者,由學校推薦之。

*書面資料:
1.各校推薦之品德大使學生,請下載電子檔(附件一到附件四)。
2.輸入相關基本資料、優良事蹟或感言,並插入學生大頭照相片(附件一) 。
3.張貼6張以上之佐證活動照片及內容說明等資料(附件三)。
4.受獎代表須填具所提供之相片資料同意授權書(附件四),以同意承辦單位推廣使用。
上述資料(附件一、二及附件三)請將電子檔(Word檔或ODT檔及PDF檔)存入隨身碟寄至饒明國小。

*送件方式:於112年9月18日(星期一)至9月28日(星期四)下午四點前,將書面資料、佐證參考資料及檔案寄(或送)達「饒明國小」(地址: 510016彰化縣員林市員集路二段131號)

其餘內容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