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彰化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處理獎懲案件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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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19-11-27 18:26:15  點閱:899


主旨: 修正「彰化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處理獎懲案件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為使獎懲案件更明確周妥,符合公平性、合理性與一致性,爰修正「彰化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處理獎懲案件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名稱並修正為「彰化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處理獎懲案件注意事項」及增訂附表「各機關學校辦理業務績優或辦理各項活動之敘獎標準」、「彰化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平時獎懲案件檢核表」。
二、 請各機關(單位)重行檢視現行各項計畫之獎勵標準是否符合旨揭注意事項相關規定。
三、 檢附「彰化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處理獎懲案件注意事項」修正草案、總說明、對照表及附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