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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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19-11-27 18:31:46  點閱:599


主旨: 修正「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08年11月4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47086號函辦理。
二、 檢送修正「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